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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期圆桌派,请来了李玫瑾老师,马未都老师和方舟搭档,一起聊了一个特别有意义的话题:

女孩子到底如何保障自身安全?

其实这个问题看似不难,但是却引发出许多深层次的思考。

比利时圣约翰社区中心一座安静的展览馆里展览了18件再普通不过的衣服,

有睡衣、运动服、T恤衫、牛仔裤......

这个展览名叫:《被侵犯时,你穿了什么衣服》

你穿了什么衣服?这是性暴力的幸存者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

这个展览向我们传达的一个观念就是:

受害者穿什么衣服绝对不该是构成性侵的借口。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要为性侵负责,那就是施暴者。

因为当很多的伤害事件发生的时候,

在评论区就会出现令人作呕的受害者有罪论,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比如:

你为什么穿成这样?你为什么要喝得这么醉?你为什么没有奋力反抗?

甚至有一些受害者本身就会不断的责问自己:

如果我那天不这样做,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我们知道,性侵害会带给受害人持续的负性应激反应和严重的心理创伤。

如果这个时候,你告诉再她(他):这一切有可能都是你咎由自取。

毫不夸张的说,

你正把她(他)抛进深渊,很可能会毁了她(他)的一生。

但是一直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是:

既然只有施暴者一个人该对罪行负责,那是不是意味着:

女孩子们就可以不顾客观存在的风险,随意穿着暴露的衣服,随意进出高危场所,开开心心的做自己就好了?

很显然这样说不通。

因为很多事实就在那放着:

偏僻路段和夜晚案件高发。

涉及黄赌毒的案件在娱乐场所高发于其他场所。

夏季的骚扰和性侵害案件的发案率要明显高于冬季。

这些数据和结论我相信没有人怀疑。

忽视以上风险的做法明显不对。

于是在逻辑上我们就陷入了这样一个悖论无法厘清,到底谁该为事件负责?

全面重视自身安全并不等同于认同“受害者有罪论”。

看完了节目之后我突然想明白了:

问题就在于我们总是习惯于要找个人对某件事情负责!

一件好的事情发生,我们多会承认人的有限,天时利敌人和,很多时要靠运气。

但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时,我们往往不愿意接受无人担责的局面,甚至倾向于连坐,揪出更多该付上代价的人,好像这样正义才能得以伸张,我们的内心才能得以平静。

可事实上,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没法清晰地分辨出所谓缘由责任,甚至我们连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都无法全盘掌握。

所以在这件事上,我倾向于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非整个事件。

因为我们本身的行为可能只能影响整件事件的一小部分,有的时候决定一件事情发生与否的可能就是很多偶然的集合体,

从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到法治法规合理完备,到社会福利保障提升再到全民教育心理改观等等,我们能做的是通过这些改变尽量把这个所谓的偶然集合体变的越来越少,越来越小。

可在它们变小之前,请尽自己的力量排除那些你能控制的偶然性,才是对自己对别人真正负责任的态度。

写到这我想起了我之前看的一个小故事。

一座寺庙的香火很盛,自然庙里的香火钱也是源源不断。

有一天负责功德箱的小和尚哭着跟师傅告状,说自己在打开整理功德箱的时候只离开了一小会,里面的钱就被香客拿走了:

“都是诚心理佛之人,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师傅听了,笑笑说:

“莫要怪人,箱子大开,里面的钱财尽显,是人都会动心,下次还是拿到内室整理吧。”

故事虽简单,但是道出一个真理:

不要试探人性,多半要失望的。

同样道理,不要将自身的安全完全寄希望于制度的有限和人性的下限。

在侵害事件发生之前,我们应该在自己能掌控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将对自己的安全保护做到最好。

就像我以前经常说的:

我们长那么大,其实很不容易,为自己也为家人,该怂的时候得认怂:

尽量不在夜晚去偏僻的地方。

尽量注重自己的着装和行为,不作妖不玩火。

尽量不要尝试边缘化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

如果你觉得自己承受不了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话,

该认怂的时候要认怂,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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